各省轄市建設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建設局: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的專業覆蓋率,促進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技術和管理水平提升,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征集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第二批專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專家庫人員分為以下四個專業組:
(一)勘察設計。主要包括勘察、建筑、結構等專業。
(二)土建施工。主要包括地下工程(礦山法、盾構法、冷凍法、深基坑)、橋梁工程、軌道、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裝飾裝修、檢測、測量等專業。
(三)設備安裝。主要包括水、電、暖通、系統工程(供電、通信、信號、綜合監控、自動售檢票)、防護(屏蔽、安全)門等專業。
(四)應急管理。主要包括腳手架及模板工程、起重機械設備及臨時用電、監測、搶險救援等專業。
二、人員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3、具有豐富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實踐經驗;
4、具有本專業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參加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法規文件、標準規范編制、重大風險工程設計審查、專項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方案論證和應急搶險等工作;
6、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從事的業務工作。
三、專家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2、及時掌握本專業技術發展狀況,提供相關的政策咨詢及技術咨詢,協助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
3、參加《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各類評估活動;
4、參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的活動,按時完成交辦的監督檢查、事故調查、應急搶險、技術交流等各項工作。
四、其他事項
請各地認真做好專家推薦工作,由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工作。對于《關于公布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第一批專家名單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262號)中公布的第一批專家,因聘期到期,需按照文件中的專家庫專業組及子項專業設置重新申報,由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初審合格的“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申請表”(見附件)于2014年2月28日前報送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我廳將組織審定工作,符合條件的將確定為專家庫專家,并由我廳頒發聘書,聘期三年。
聯系人:廳質安處,蔡志軍,025-51868672,51868644(傳真),電子郵箱:26465247@qq.com。
附件: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專家申請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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